标准化是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标准化水平已成为评价国家之间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陈渭,2008;王敏华,2010)。制定、实施并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杜飞进,2015;俞可平,2015),也有利于促进各领域、各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我国,标准化工作已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国家依法规范管理标准化工作(宫向东,1999a、1999b、1999c;房庆等,2003;王忠敏,2004;王平,200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甘藏春等,2017)。
地震标准化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冯义钧等,2004;中国标准出版社第六编辑室,2010;中国地震局,2010、2020)。早在1959年和1964年,我国就曾两次编制《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到1974年正式颁布《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 11—74(试行)》,标志着我国地震标准的起步和发展(陈国兴,2003;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管理组,2010;罗开海等,2015)。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更加重视地震标准化工作,地震标准化体系不断建立和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地震行业和地震科技领域的发展(李学良,1992;肖承邺,1996;何永年,1997;冯义钧,2001a、2001b、2011;冯义钧等,2011;何少林等,2020)。至今,我国地震标准体系已经基本确立,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全社会对地震安全的新需求,都对地震标准化工作和地震标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文利用文献调研方法,总结了我国地震标准体系的进展,并对未来地震标准化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1 地震标准体系中国地震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构成(图 1)。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推荐性国家标准(GB/T)和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截至2020年5月,我国正在实施的地震标准共计756项,其中,国家标准129项,行业标准299项,地方标准160项,团体标准23项,企业标准14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经授权的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行业标准由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地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团体标准由社会团体组织制定实施;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实施。
从技术角度分类,这些地震标准又可以详细划分为以下7个类别(图 2):地震基本概念与规定类、地震监(观)测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类、地震勘探类、通用设备抗震(振)类以及地震信息服务与科普类。截至2020年5月,正在实施的756项地震标准中,地震基本概念与规定类10项,地震监(观)测类131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294项,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类113项,地震勘探类132项,通用设备抗震(振)类53项,地震信息服务与科普类23项。
据统计,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共计129项(表 1),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26项,占比20.1%;推荐性国家标准102项,占比79.1%;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1项,占比0.8%。
上述129项国家标准中,地震基本概念与规定类5项,占比3.9%;地震监(观)测类7项,占比5.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39项,占比30.2%;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类51项,占比39.5%;地震勘探类11项,占比8.5%;通用设备抗震(振)类10项,占比7.8%;地震信息服务与科普类6项,占比4.7%(表 2、图 3(a))。
(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地方标准;(d)团体标准;(e)企业标准 |
需要指出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安全有更高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在2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22项,主要为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或抗震鉴定标准方面;地震勘探类2项,涉及人工勘探爆炸震源管理方面,对安全有特殊要求;另有2项分别属于地震基本概念与规定类和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类。
通过对上述国家标准的分析,以下4个特点值得关注:①推荐性标准102项,占比79.1%,推荐性标准虽然不是强制性标准,但也是需要严格执行的标准;②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类标准51项,具有较大占比,为39.5%,体现了近年来国家对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等工作的重视,特别是2008年四川汶川8.0级特大地震之后,国家鼓励相关标准的制定;③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仅1项;④在129项国家标准中,2000年以后制定或新修订的标准128项,占比99.2%,2000年之前的仅1项,占比仅为0.8%,充分体现了国家标准的“与时俱进”。
2.2 行业标准据统计,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行业标准共计299项,其中地震基本概念与规定类4项,占比1.3%;地震监(观)测类85项,占比28.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78项,占比26.1%;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类20项,占比6.7%;地震勘探类77项,占比25.8%;通用设备抗震(振)类34项,占比11.4%;地震信息服务与科普类1项,占比0.3%(表 2、图 3(b))。
在行业标准中,地震监(观)测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和地震勘探类的标准大致各占比四分之一,其余类别合计占比四分之一。其中,地震监(观)测类标准85项,占比最高,为28.4%,体现了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着力推进地震监(观)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标准主要为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或抗震鉴定标准方面,分别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责生命线工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突出了建设工程在地震安全方面的特殊要求;地震勘探类行业标准主要由国务院能源或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对能源资源的需求上升,国家加大了能源资源的勘探力度,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之同步。通用设备抗震(振)类标准也占有一定比例,这类行业标准主要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体现了国家对新型精密装备设备抗震(振)的安全需要。此外,2000年以后制定或新修订的行业标准277项,占比92.6%,2000年之前的有22项,占比7.4%。
2.3 地方标准据统计,由省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地方标准共计160项。这些地方标准中,地震基本概念与规定类1项,占比0.6%;地震监(观)测类11项,占比6.9%;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96项,占比60.0%;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类36项,占比22.5%;地震勘探类1项,占比0.6%;通用设备抗震(振)类2项,占比1.3%;地震信息服务与科普类13项,占比8.1%(表 2、图 3(c))。
在地方标准中,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标准96项,占大多数,占比60.0%,主要为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抗震加固或抗震鉴定等方面,是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重要补充,该类标准一部分涉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地震安全支撑,还有一部分突出了建设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在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类标准中,较多的是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有关的标准,这也是近年来各地在城市建设方面推进力度较大的领域。地震信息服务与科普类标准,体现了社会对地震信息服务和地震科普的需求。值得关注的是,地方标准仅有3项为2000年以前制定发布,其他157项均为2000年以后制定发布,其中2010年之后制定发布128项标准,占比80.0%。
2.4 团体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据统计,目前正在实施的团体标准共计23项。其中,地震监(观)测类1项,占比4.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18项,占比78.3%;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类1项,占比4.3%;地震勘探类2项,占比8.7%;通用设备抗震(振)类1项,占比4.3%(表 2、图 3(d))。
团体标准是对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重要补充,起步相对较晚,值得大力发展。目前正在实施的团体标准中,主要为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抗震加固或抗震鉴定等方面。团体标准均为2000年以后制定实施,其中2010年之后制定实施21项,占比91.3%。
2.5 企业标准据统计,由各类企业制定实施的企业标准共计145项,其中地震监(观)测类27项,占比18.6%;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63项,占比43.4%;地震应急救援与灾情调查类5项,占比3.4%;地震勘探类41项,占比28.3%;通用设备抗震(振)类6项,占比4.1%;地震信息服务与科普类3项,占比2.1%(表 2、图 3(e))。
制定实施上述企业标准的既有大型国有企业,也有中小型民营企业。在145项企业标准中,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类标准63项,占比43.4%,主要为建设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为强化建设工程地震安全作出了贡献;地震勘探类标准41项,占比28.3%,其中既涉及勘探技术方法,又涉及勘探的装备技术。企业标准同样均为2000年以后制定实施,其中,2010年之后制定实施121项,占比83.4%。
3 讨论与建议需要说明的是,以往文献所讨论的地震标准一般是指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主导的标准,而本文所讨论的地震标准既包括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的标准,也包括与地震相关的一些其他标准。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建设和国民经济恢复首先面临的是城乡建筑的地震安全的威胁,急需加强和规范建筑抗震设计工作,最初的地震标准就来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草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相继制定修订了一系列工程抗震方面的标准,资源、能源、化工等行业也颁布了一批与地震相关的标准。就防震减灾工作而言,特别是在1966年邢台地震之后,面对地震灾害的特殊性,从地震监(观)测到地震灾害调查和应急救援、地震信息服务和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等方面,地震行业相应制定实施了一些属于标准化范畴的规程、规定和规范,1990年之后陆续上升为行业及国家标准,相继制定颁布了一大批新的标准。
地震标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领域向多领域拓展的发展阶段。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几十年、几代人的持续努力,地震标准化工作已取得重要进展,我国地震标准体系已经基本确立,但与新时代新需求相比还有许多亟待改进和加强的地方。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全社会对地震安全的新需求,都对地震标准化工作和地震标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地震标准化需要以规划为引领。规划的引领可以使地震标准体系的建立更加高效有序,也可消除各类标准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因此,建议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地震标准化发展规划,包括10~15年中长期规划和以5年为期的短期规划。
随着基层对地震标准的需求越来越多,建议国家标准进一步向基层需求方向拓展。比如,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比较健全,但是针对“量大面广”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特别是农村民居的抗震设计规范反而比较薄弱。毋庸置疑,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对地震安全有特殊要求,需要国家标准作保障;然而,“量大面广”的一般建设工程与人民生产生活更接近,而且往往是人员密集场所,同样需要国家标准作保障,这样可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再比如,面向公众需求的地震信息服务与科普类标准也需要拓展和加强,特别是随着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的实施,亟须制定该领域的国家标准。
在地震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行业标准往往是培育国家标准的摇篮。一般来说,通过行业标准的先期试点,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地修订完善,条件成熟时,可以上升为国家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地震标准体系建设,建议积极发展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是地震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突出地域特色。地震领域地方标准化工作已经起步,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已有29个省(区、市)制定发布了地方标准,其中,四川、山东、福建、广东、北京、河北等省份均已超过9项,最多的是四川省,达17项。但是,部分省份地方标准较少,2个省份未制定地方标准。因此,需要完善的方面很多,建议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的制定。
当前,团体标准刚刚起步,处于实验试点阶段。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鼓励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这为加强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提供了大好机遇。社团组织直接面向并服务广大社会公众,可以及时发现并满足社会公众的新型需求。团体标准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亟须加快团体标准制定的步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已成为一支重要的创新力量,企业标准的发展又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创新创业。当前,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方向是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国家还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为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机遇,建议大力发展企业标准。
中国标准走向国际化刚刚开始,在国际上的认可度还不高,尚缺乏中国标准品牌。在地震标准方面,我国更多的是借鉴国际标准,比如,核电厂选址地震安全规定、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等标准就较多地借鉴了国际标准。当前,尚未有中国地震标准走向国际化,需要积极努力逐步填补这项空白。鉴于我国在地震监测等领域的优势和特色,随着我国地震仪器设备走向海外,应当推进中国地震标准“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
陈国兴, 2003, 中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演变与展望, 防灾减灾工程学报, 23(1): 102-113. |
陈渭, 2008, 标准化基础教程——标准化理论与实践, 1-39,
北京: 中国计量出版社.
|
杜飞进, 2015, 推进标准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中国标准化, (10): 59-60.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20,
北京: 法律出版社.
|
房庆、于欣丽, 2003, 中国标准化的历史沿革及发展方向,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3): 4-7. |
冯义钧, 2001a, 地震标准化进展综述(之一), 国际地震动态, (3): 7-13. |
冯义钧, 2001b, 地震标准化进展综述(之二), 国际地震动态, (4): 7-9. |
冯义钧, 2011, 地震标准体系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中国标准化, (7): 23-26. |
冯义钧、黎益仕、和锐, 2011, 地震标准需求分析与思考, 中国标准化, (7): 27-31. |
冯义钧、黎益仕、肖承邺等, 2004, 地震标准化研究与管理, 1-183,
北京: 地震出版社.
|
甘藏春、田世宏, 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 1-567,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宫向东, 1999a, 中国标准化五十年回顾与展望(1),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9): 9-11. |
宫向东, 1999b, 中国标准化五十年回顾与展望(2),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10): 4-7. |
宫向东, 1999c, 中国标准化五十年回顾与展望(3),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11): 8-10. |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管理组, 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统一培训教材, 1-282,
北京: 地震出版社.
|
何少林、周克昌, 2020, 地震标准化的现状和发展探讨, 华北地震科学, 38(3): 1-5. |
何永年, 1997, 加强地震标准化建设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社会化进程, 大众标准化, (3): 18-19. |
李学良, 1992, 地震标准和地震标准化, 国际地震动态, (10): 6-8. |
罗开海、黄世敏, 201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发展历程及展望, 工程建设标准化, (7): 73-78. |
王敏华, 2010, 标准化教程, 2版, 1-19,
北京: 中国计量出版社.
|
王平, 2009, 中国标准化六十年回顾, 标准生活, (10): 22-25. |
王忠敏, 2004, 中国标准化的历史地位与未来, 企业标准化, (1): 4-9. |
肖承邺, 1996, 国内外与地震有关的标准和标准化进展, 地震标准化, (2): 85-91. |
俞可平, 2015, 标准化是治理现代化的基石, 理论学习, (11): 56. |
中国标准出版社第六编辑室, 2010, 地震及其相关标准汇编, 1-1039,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中国地震局, 2010, 地震标准汇编2009(第一~三册), 1-1300,
北京: 地震出版社.
|
中国地震局, 2020, 地震标准汇编2019((1)~(4)), 1-1917,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