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北京 102202
2. China Fire and Rescue Institute, Beijing 102202, China
人口转移安置是指将处在灾害危险区域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①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应当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转移、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转移安置一般包括就地转移安置和跨区转移安置。
①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6/content_6960130.htm
长期以来,我国人口转移安置工作存在滞后性,人口流动与安置资源的时空分布难以精准匹配,在汶川8.0级地震、“12 ·18”积石山地震、“23 ·7”海河流域性特大洪水等灾害应急过程中,由于交通中断、通信受阻等问题,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不同地区协调配合、资源调配等方面问题,暴露出当前应急疏解体系无法完全满足跨区域受灾人员的转移安置需求(刘青云等,2024)。
京津冀地区地处华北地震断裂带核心区,历史上曾发生三河—平谷8.0级、唐山7.8级地震等多次强震,是我国地震灾害风险最高、防御任务最艰巨的重点区域之一。该区域作为我国北方经济核心区,集中了钢铁、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若遇强震,易引发建筑坍塌、次生火灾等连锁灾害,导致大规模人员伤亡与巨大经济损失。加之区域内交通干线纵横,地震可能造成交通网络瘫痪,阻碍应急救援与人员疏散,进一步放大人口安全风险,引发社会恐慌与秩序波动,冲击社会稳定。因此,完善跨区域地震巨灾人口转移安置协同机制迫在眉睫。
国外在地震巨灾转移安置领域已有成熟的协同机制与情景应用经验。日本以《灾害对策基本法》 ②为核心,构建居民自主、地方为主、中央支援的三级体系,其社区层面的“町内会负责制”和跨区域安置互助协议,为多主体协同提供了基层实践范式;同时,通过长期、中期、临时的三级避难所网络设计,实现安置需求与情景演变的动态适配。美国依托《罗伯特·T·斯塔福德救灾和紧急援助法》③建立“全国响应框架”,其紧急管理援助契约打破州际壁垒,实现资源跨域快速调配,而聚集型、非聚集型双轨庇护体系(张海波,2021),则体现了情景差异化的安置策略。
② 日本国会. 2025. 災害対策基本法.https://laws.e-gov.go.jp/law/336AC0000000223
③ United States Congress. Robert T. Stafford Disaster Relief and Emergency Assistance Act. Washington D.C.: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ffice,1974.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COMPS-2977/pdf/COMPS-2977.pdf.
国内在人口转移安置领域的研究聚焦于巨灾情景模拟与基层实践机制创新。王慧彦等(2024b)以北京市破坏性地震为研究对象,构建“风险评估—震害描述—任务需求—能力分析—应急准备”技术路线,明确不同震级下短期与长期安置人口规模,识别出物资保障、疏散通道管控、特殊人群照护等关键场景,为超大城市转移安置方案制定提供了量化依据。王瑛等(2013)基于1668年郯城巨震情景,评估历史地震重现需转移安置人口数量。张名山(2015)构建了考虑疏散者风险感知行为的模糊推理模型,证实低等级交通信息、高频率信息发布等可提升疏散效率,为优化转移路径提供了理论支撑。在实践层面,安徽黄山徽州区针对2024年连续14天极端强降水引发的洪涝与山洪地质灾害,创新构建人员转移安置“555”工作机制,通过“五个提前、五个措施、五个步骤”闭环管理,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16万人,实现受灾人员零伤亡,为极端降雨环境下基层应急转移安置与安全度汛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范式(吴诚志,2025)。这些研究共同推动了我国转移安置从经验应对向科学化、精细化转型,但现有研究仍难以解决地震巨灾复杂情景下人口密集城市群如何实现高效跨区域灾民疏解和安置等难题,仍需进一步优化机制设计。
1 地震巨灾人口转移安置协同机制研究的现实动因 1.1 传统转移安置流程的滞后性与被动性传统转移安置流程依赖“灾害发生—损失评估—启动响应”的线性逻辑,缺乏灾前主动预判。一方面,地震巨灾等预警信息传递存在层级衰减,基层社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对地震预警的接收时效滞后,未能及时收到疏散指令导致转移延误;另一方面,转移安置工作启动条件僵化,多以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为触发标准,难以应对巨灾的突发性。例如,四川省德阳市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启动条件最低为1万人,暴露了被动等待灾情升级的弊端。
灾害发生后传统资源储备与调配多呈现静态布局和事后补给特征,难以适配巨灾的动态需求。一是物资储备重数量轻结构,多集中于食品、帐篷等基础品类,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物资(如轮椅、特殊膳食)储备不足,玉树地震中高海拔地区因保暖物资短缺影响安置质量即为例证;二是跨区域调配效率低下,依赖层级化行政指令,缺乏常态化协同机制。2023年涿州洪涝灾害发生初期,京津冀地区在跨区域物资调拨过程中,因三地间物资对接机制与流程存在烦琐性问题,导致部分安置点出现食品类物资积压现象,而部分受灾群众却面临基本膳食需求难以得到及时满足的供需失衡状况。
1.2 跨区域资源调配机制的碎片化问题当前跨区域人口转移安置缺乏全国性统一制度规范。京津冀三地虽通过联席会议建立了协同意向,但权责划分尚未形成刚性约束机制。一方面,跨区域转移的发起、接收与安置流程缺乏标准化设计,如河北三河受灾群众需转移至北京通州时,需分别对接两地应急、民政、教育等多部门,涉及多层级审批,导致转移周期延长;另一方面,跨区域人口转移安置的信息支撑体系存在孤岛效应。京津冀三地虽各有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但人口数据特别是流动人口分布、特殊群体底数的标准不统一、接口不互通,三地避难场所承载力数据、接收能力评估、转移需求统计等难以实时共享。这种碎片化问题使得跨区域人口转移安置难以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在地震巨灾情景下,需通过构建统一的人口转移制度框架,破解碎片化问题困局,提升人口转移安置的精准性与时效性。
1.3 安置标准与人口流动特征的适配性缺口地震巨灾人口转移安置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安置标准与区域人口流动特征的动态适配。当前京津冀地区的安置标准体系仍以静态常住人口为核心设计依据,难以适配区域内高强度、多向度的人口流动现实,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维度:
第一是固定安置点与动态人口分布的错配。现有安置标准对避难场所的空间布局多基于行政区划内的户籍人口密度,未充分考虑京津冀钟摆式通勤、跨城居住等流动特征。例如,北京市中心城区与燕郊、固安等环京区域日均通勤人口超百万,若在早高峰时段发生地震,传统以户籍所在地划定的15min疏散圈将完全失效,北京中心城区的临时安置点则可能因通勤人口涌入而超载。另外,旅游旺季时秦皇岛、承德等旅游城市人口激增,暑期游客量可超常住人口数倍,对临时安置点的空间与服务承载能力提出挑战。
第二是统一安置标准与多样化需求的脱节。当前安置标准多采用一刀切模式(如人均2m2避难面积、3天基础物资储备等),未针对流动群体的异质性需求进行差异化设计。京津冀区域内,流动群体除短期务工人员外,还包括高校学生、商务差旅人士等,不同群体的安置需求存在显著差异,短期务工人员侧重基本生活保障,高校学生需同步保障线上教学条件,商务差旅人士则对通信、办公条件有特殊要求。同时,三地安置服务标准存在差异,如临时住房补助、子女临时入学政策、特殊群体照护标准不统一,导致部分受灾群众因“安置待遇落差”抵触跨区转移。
总体而言,现行转移安置体系难以适配京津冀地区协同需求,传统经验型决策存在局限。情景构建方法可通过模拟灾害场景、量化协同需求、优化弹性策略提供科学工具,下文将基于该方法模拟京津冀地区地震巨灾场景,量化转移安置需求,为协同机制设计奠定基础。
2 基于地震巨灾情景构建的人口转移安置需求预测方法情景构建作为一种整合风险评估、决策模拟与预案优化的跨学科方法,通过对未来潜在灾害场景的系统性推演,构建动态灾害场景—多主体响应—系统效能反馈的闭环模拟,为协同决策提供可视化、可量化的分析工具。该方法通过整合地震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通过预设、推演、优化的循环过程,可使安置预案从经验型向自适应型转型,提升对不确定性灾害的响应韧性(王慧彦等,2024a)。
2.1 情景构建方法本研究通过整合历史地震、建筑普查、人口普查等多源数据,依次开展建筑群易损性与震害分析、人口在室率及分布研究,结合房屋修复难度划分不同避难人口分布,最终依据历史应对经验和社会经济现状制定人员转移策略并明确转移安置重点事项,技术路线如 图 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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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技术路线图 |
首先,开展建筑震害分析。收集历史地震动分布数据(PGA、PGV)与普查建筑数据(涵盖结构、年代等信息)。运用建筑群易损性分析方法,如经验易损性矩阵法或力学模型法,将地震动与建筑数据结合,评估建筑易损程度,得到建筑震害指数分布。再对建筑震害分类,统计计算出倒塌比(倒塌建筑数与总建筑数比值)和破坏比(破坏建筑数与总建筑数比值)。
其次,分析日夜间人口分布差异。依据普查建筑的功能(住宅、商业等)和人口普查数据,采用公里格网综合在室率分析方法,考虑不同建筑功能日夜间人员活动规律,比如住宅夜间在室率高、商业日间在室率高,计算出日间—夜间在室率。以此为基础,结合人口普查数据,明确日间、夜间两种时段的人口空间分布。
然后,预测避难人口分布。综合建筑震害的倒塌比、破坏比和日夜间人口分布情况,同时考量房屋修复难度(从结构受损程度、修复技术要求、材料获取难度等方面评估),对不同区域、震害情况下需避难的人口进行划分,得到紧急避难人口分布(震后需立即避难)、短期避难人口分布(需短期避难等待后续安排)和长期避难人口分布(房屋严重破坏或倒塌,需长期避难)。
最后,确定人员转移安置策略与重点事项。结合历史应对经验(以往地震人员转移的案例、问题及方案等),研究不同避难人口分布下的转移路线规划、时序安排、交通组织等,制定人员转移策略。依据社会经济现状(区域经济水平、基础设施、资源储备等),明确转移安置重点事项,如临时安置点选址建设标准、物资调配、医疗救助、心理干预等。
2.2 基于历史地震复现法的情景设定历史地震复现法是基于地震学理论与史料考证,通过数值模拟手段精准复刻历史地震致灾情景的研究方法,其核心逻辑为以历史地震的震源参数为输入数据,耦合当前城市发展水平下的承灾体(工程设施、人口与基础设施网络)状态,设定灾害复现边界条件,通过史料支撑、地震动分布还原、建筑震害仿真、人员受灾情况预测的技术路径,保障复现情景的真实性与研究结论的可信度(王慧彦等,2023)。
本文基于情景复现的方法,模拟了2025年8月28日3时42分53.8秒中国河北省唐山市丰南一带(39.6°N,118.2°E)发生的强度里氏7.8级(矩震级7.5级)地震(图 2、图 3),震源深度12km,地震持续约23s。该模拟地震造成了5处地表破裂:西南走向由唐山市向南延伸至丰南区西河以南,总长度大于47km;东北走向主要由3条平行的断裂组成,分别是荆各庄向斜与凤山背斜之间的陡河断裂、长山到巍山断裂、古冶到唐山延伸至王兰庄断裂;由古冶延伸至其东北走向有一条未完全出露的地表破裂带(王建飞,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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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7.8级模拟地震动参数(PGA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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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7.8级模拟地震动参数(PGV分布) |
整个唐山市及周围地区普遍出现了砂土液化现象,唐山南部的滨海平原和冲积平原地区砂土液化尤为严重。唐山北部地区发生较严重的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灾害,其中,崩塌主要分布在迁西县、迁安市大五里—迁安市马兰庄一带;泥石流主要分布在遵化市候家寨—迁西县渔户寨以北地区遵化市东南部、迁安市五重安;滑坡主要分布在迁西县、迁安市北部及遵化市南部。在北京和天津地区,也可能发生轻微的地质灾害,但是分布范围较广,其中崩塌、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北京门头沟、怀柔、密云、房山及天津北部山区。
2.3 建筑震害分析由于不同建筑结构的反应谱特征存在差异,当地震波作用于建筑物后,建筑物震害差异较大。美国提出的建筑结构分类法(Algermissen等,1972)将建筑物结构分为5大类,并分别总结了不同建筑结构类型的破坏曲线,直至今日该方法依然是建筑震害预测与评估的主流方法。尹之潜(1991)根据中国建筑物特征将建筑物结构分为16类,分别研究其抗震能力指标并用于建筑震害评估。随着建筑震害预测的不断实践,国内学者根据不同建筑结构的地震影响因子形成了众多差异化评估模型(乔亚玲等,2005)。为简化评估模型,本研究将城市常见的建筑结构分为砌体建筑、中低层钢混建筑(RC)、高层混合结构建筑3类,整理了前人基于增量动力分析方法得到的建筑物易损性曲线参数。
对于建筑结构的地震反应值(也称地震需求),当前研究主要采用最大层间位移角作为结构损伤性表达参数,根据地震反应值的差异将地震危险性分为5个等级:基本完好(D1)、轻微破坏(D2)、中等破坏(D3)、严重破坏(D4)、倒塌或毁坏(D5)。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2016)弹塑性结构在各破坏等级下对应的最大层间位移角,可以确定各类建筑的不同破坏程度对应的概率。参照《中国地震烈度表(20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2020)将单个建筑的震害矩阵转化为唯一的震害指数,并通过震害指数给出建筑的破坏程度(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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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建筑震害的等级 |
地震导致人员压埋的核心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建筑物及其附属构件破坏,二是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本研究聚焦前者,发现其发生需满足两大先决条件,即建筑物受损且人员处于室内,这就涉及建筑物抗震能力、人口分布及在室率等关键问题。当前地震人员压埋评估多基于人员伤亡评估,通过压埋率、行政区划等因子反推结果,既易受伤亡评估模型准确性制约,又缺乏应急救援实操指导,对救援工作的支撑作用有限。因此,构建精细化、动态化的地震压埋人员快速评估模型,对震后初期应急处置决策及救援效率提升至关重要。
本研究基于城市规划数据和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对城市建筑进行功能分区(王晓莎等,2024)。建筑物的功能分类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等,2011)对经济行业的分类,共分为10类:住宅、办公写字楼、教育、卫生医疗、制造加工、文化体育、居民服务、社会公共管理、交通仓储、餐饮住宿。杨海(2011)等人按照人员在室率特征将建筑用途分为8类,并给出不同功能建筑的日间在室率参数,如 图 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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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人员在室率差异对比 |
安置人口是指震后住宅受到中等及以上程度破坏,住宅需要修理或重建,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为这类灾民提供临时安置场所(如帐篷或临时住房等),进行初期过渡安置的人口。在地震初期,建筑压埋人员需等待搜救或者在医院集中救治,因而在测算初期过渡安置人口时,应剔除因建筑压埋造成的伤员。根据谷国梁等(2021)的研究,建筑破坏造成的伤员与建筑内的人员在室率及建筑破坏程度相关,即
| $ H_n=\sum\limits_{i=1}^8 \sum\limits_{j=1}^3\left(\frac{A_{i j}}{S_i} \times T_i \times P_j\right) $ | (1) |
其中,Hn为研究区人员压埋率;i为研究区的建筑用途类型,按照 图 5分类,取值从1~8分别对应纵坐标从上到下的建筑类型,即餐饮、食宿等8类建筑用途;j为建筑破坏等级,取值1~3分别对应毁坏、严重破坏、中等破坏等级;Aij为用途为i的建筑在破坏等级为j状态下的面积;Si为用途为i的建筑总面积(单位:m2);Ti为用途为i的建筑在发震时段的人员在室率(取值参考 图 5);Pj为破坏等级为j状态下的人员压埋率,压埋率在中等破坏状态下取值为1/5000,严重破坏状态下取值为1/500,毁坏状态为1/40。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0),自然灾害发生并达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需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灾后由于部分灾民房屋受损,短期内无法居住,需要对无家可归的灾区人员安置。按照《地震灾害间接经济损失评估方法》(GB/T 27932—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2012),对灾后房屋毁坏、严重破坏的住户100%安置;对房屋中等破坏的住户,在鼓励投靠亲友的基础上部分安置,安置比例取50%。
考虑日夜间人口分布差异对人员压埋的影响,研究区的安置人口可用下式估计
| $ M_n=\left(\frac{A_1+A_2+A_3 / 2}{A_m}-H_n\right) \times P $ | (2) |
其中,A1为所有建筑类型居住房屋的毁坏面积(单位:m2);A2为所有建筑类型居住房屋的严重破坏面积(单位:m2);A3为所有建筑类型居住房屋的中等破坏面积(单位:m2);Am为人均居住面积(单位:m2/人);Hn为研究区人员压埋率;P为研究区总人口(单位:人)。
2.6 人员转移安置策略与重点事项分析 2.6.1 转移安置重点事项分析参考地震应急响应规律、实际救援时效及唐山、汶川等历史地震中关键救援动作的时间分布,结合京津冀交通网络密度、应急队伍部署半径等区域特性,将应急响应划分为黑箱期(震后0~2h)、应急初期(震后2~4h)、紧急救援期(震后4h~2天)、全面救援期(震后2~4天)、应急响应后期(震后4~10天)五个适配区域实际救援能力的阶段;再通过“灾害—承灾体—应急能力”三维模型,结合区域建筑物抗震等级、人口密度数据及国家应急预案标准,识别各阶段核心风险与关键需求,同时依托京津冀地震联防联控机制运行数据,访谈相关部门,追踪跨区域协同核心内容及任务优先级变化,提炼协同需求演变规律。
在全周期安置体系构建上,以短期、中期、长期时间轴结合受灾群众需求演变,对标相关建设标准、参考区域产业与应急资源拆解各阶段任务,通过实地调研收集基础数据,基于人口普查数据明确受灾区人口特征,并邀请多领域专家评估优化任务;针对特殊群体,采用问卷与访谈收集其全流程需求,结合政策文件制定量化保障标准,梳理现有服务体系分析断层风险,设计全流程保障机制。
2.6.2 转移安置人员的生活保障需求当地震发生后,政府应当向灾民提供安全饮用水,确保持续满足受灾群众最低食物需求,对特殊人群要特殊照顾。灾民安置点的选建需要考虑满足社会需求,供排水系统合理、空间足够等要求,同时要注意消防安全,管理与社区服务相配套。建立有效的环境体系,对人员的排泄物、废水和垃圾正确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关于震后安置人员的具体生活物资保障类别和数量,可参照2024年我国公布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YJ/T 26—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24)中相关要求,配置应急集散、应急宿住、指挥管理、医疗救治、防疫隔离、物资储备、餐饮服务等多类别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
3 基于地震巨灾情景的京津唐人口转移安置需求预测结果 3.1 基于情景构建的人口转移安置规模分析首先,需特别说明的是,本研究虽以京津冀地区为整体研究对象,但为了更直观展现研究结果,本节基于高风险优先、典型性优先、数据可靠优先的研究思路,将核心数据与分析聚焦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唐山市(京津唐)。根据上述地震巨灾情景构建下关于人口转移安置需求的评估方法,按照京津唐三地共有常住人口4424.2万人,得到在本地震情景下的需安置人口约为505.15万人,其中唐山市安置人口243.02万人,北京市安置人口33.37万人,天津安置人口228.76万人(表 1)。通过数据对比,安置任务较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唐山市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滦州市、开平区、迁安市、古冶区以及天津市滨海新区和东丽区等地。
| 表 1 灾区安置人口数量评估结果 |
另外,由于京津唐之间人员、经济流动频繁,跨城区工作人员受交通堵塞的影响,无法正常归宅,造成办公区流动人口聚集,属地需要对这些归宅困难人员在短期内就地安置,采取有效的生活保障措施。根据《2020年度全国主要城市通勤监测报告》(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0)的相关数据,本研究将日常通勤时间1h以上的人员定义为归宅困难人群(部分与需安置人口有重叠,暂忽略重叠部分),则北京归宅困难人群占出行人员的26%,天津归宅困难人群占出行人员的15%。唐山市缺少数据,但考虑到唐山市作为河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其城市规模、人口流动强度与省会城市存在共性,暂用省会城市中的最低值4%代替。三地出行人口比例可按照15~65岁人口占比计算,又因归宅困难一般主要为城市人口,由于农村人口一般活动范围较小,暂不考虑农村人口归宅困难问题。
3.2 灾民转移安置工作阶段性重点需求京津唐地震巨灾的应急响应过程呈现显著的阶段性动态特征,各阶段的核心任务与协同需求存在差异化演变:
(1) 黑箱期(震后0~2h):此阶段伴随强余震引发二次坍塌的高风险,需立即启动京津冀地震灾害联防联控机制,通过区域协同平台快速汇集震情信息(含建筑物损毁、人员被困初步统计),同步完成救灾物资前置储备调度与疏散安置方案雏形编制,为后续响应奠定决策基础。
(2) 应急初期(震后2~4h):重点聚焦生命线通道保障,需联合划定救灾与疏散核心通道并实施交通管制,优先抢通断裂道路的关键节点;同时基于黑箱期信息,细化疏散安置方案,明确首批避难场所启用清单及跨区转移预备路线,启动受灾群众首轮有序疏散引导。
(3) 紧急救援期(震后4h~2天):房屋损毁与余震叠加导致大规模临时安置需求激增,中心城区因人口密度高成为疏散重点区域,社区级物资分配易出现覆盖盲区。此阶段需建立“全员信息登记—分类疏解”机制,精准统计常住人口、跨城通勤者及游客等群体分布,统筹区域物资调配以填补供给缺口;同步完成涉外人员信息备案与专项疏散通道开辟。
(4) 全面救援期(震后2~4天):残存被困人员搜救与住宅安全性鉴定构成核心矛盾,受灾群众归宅诉求与建筑风险评估结果存在时间差。需跨区域协同开展建筑物安全速评,分级制定“可返家—需转移”清单;针对极震区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转运,依托京津冀医疗资源联动机制建立绿色转诊通道;视情启动跨省市投亲安置对接流程,同步动态优化疏散方案。
(5) 应急响应后期(震后4~10天):受灾群体过渡性安置基本完成,工作重心转向秩序维护与善后衔接。需通过联合指挥体系引导群众有序返家,同步落实救助金精准发放;针对暂未返家群体,强化过渡安置点的服务保障(如临时教学、生计帮扶),为长期恢复阶段奠定基础。
4 基于地震巨灾情景构建的京津冀地区人口转移安置协同机制 4.1 协同机制搭建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原则,始终将受灾群众的需求放在首位,以提升转移安置效率为核心,打破区域壁垒,促进信息、资源等要素的快速流动与整合,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实现跨区域协同的无缝对接,尤其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转移安置需求,在机制设计中充分考虑其生理与心理特点,提供个性化的保障服务。
二是权责明晰化原则,明确京津冀三地各级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力量在转移安置中的具体职责,避免出现责任重叠或真空地带,通过制定详细的权责清单,使各方在协同过程中有据可依。
三是情景适配原则,紧密结合不同震级、震中位置、发生时间等情景设定,确保机制能灵活应对各类可能出现的灾害状况,如针对7.0级以上强震情景,需提前规划大规模跨区域转移路径等。
4.2 协同组织架构优化面对地震巨灾,“统一指挥”“属地为主”是应急协同的重要原则,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京津唐地区发生地震巨灾后,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应按照属地为主原则,启动京津冀大震巨灾应急协同机制。京津冀大震巨灾应急协同机制拟通过北京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天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河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会商机制实现。同时,北京、天津、河北(唐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自启动应急响应,自动实现三地之间的应急协同。由属地牵头启动应急协同机制,根据上级指令和属地请求进行协同调度,实现邻近地区之间的协同支援(刘晓静等,2023)。
完善三地抗震救灾指挥部转移安置专项协同工作组,进一步细化成员单位构成,除应急、民政、交通、卫健等核心部门外,吸纳教育、人社、住建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加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不同地震情景下的具体职责(赵兰迎等,2025)。例如,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安置点内学生的临时教学工作,人社部门承担受灾群众的就业帮扶任务。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设立京津冀地震巨灾人口转移安置联合指挥中心,由三地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轮流担任总指挥,确保指挥的统一性与权威性。联合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三地的转移安置工作,定期组织跨区域的情景模拟演练,增强各部门之间的默契与配合。同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沟通网络,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实时沟通平台,实现三地各级部门之间的信息即时传递与交互,及时解决协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3 协同流程改进结合京津唐地区“地缘毗邻、风险共担”特征,构建“自主协同—按需协同”双轨响应流程,重点强化“三断”(道路、通信、电力中断)情景下的跨区域人员疏散安置效能。
自主协同机制聚焦日常准备与应急初期快速响应。在常态化阶段,三地需建立地震风险评估数据共享平台,联合开展涵盖“三断”情景的跨区域应急演练,共同制定避难场所“容量互补清单”(如北京通州与河北三河避难场所资源互通方案)。应急初期(震后0~4h),非震中地区(如天津、北京针对唐山震情)在启动本地应急响应的同时,需完成三项核心准备:一是预置救援队伍(含道路抢通、通信恢复专业力量)至区域交界枢纽点;二是划定至少2处可容纳5000人以上的跨区域安置预备场所,并完成医疗救护设备、生活物资前置储备;三是开通伤员异地救治绿色通道,明确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三甲医院的接收配额与转诊流程,确保应急响应零延迟。
按需协同机制侧重全面响应阶段的精准支援。根据震中地受灾等级及实时需求,非震中地区动态调整支援强度:对特大震灾,实施全域资源统筹,如北京调配航空救援力量输送重伤员、天津开放港口接收外部救援物资、唐山周边区域承接轻伤员转移安置,并联合开展“三断”基础设施抢通(如北京负责通信基站应急架设、天津协调发电设备支援、唐山组织道路清障);对重大及以下震灾,采取专项需求匹配模式,聚焦震中地提出的具体请求(如药品短缺、临时教学设备支援等),通过区域协同平台实现资源定向调配。
同时,需明确跨阶段协同衔接节点:应急初期向全面响应过渡时(震后4~12h),由联合指挥中心召开首次跨区域协同会议,汇总自主协同阶段的资源准备情况与震中地需求清单,制定《按需支援任务分配表》,明确各支援主体的任务时限(如道路抢通需在24h内完成首段贯通)、责任部门及验收标准,确保自主协同与按需协同无缝衔接。
4.4 协同避难场所方案设计 4.4.1 京津冀协同避难场所布局与量化配置为实现地震巨灾情景下京津冀地区人口转移安置的高效承接,本研究基于前文需安置人口规模,设计协同避难场所布局方案,避难场所筛选主要遵循以下四项原则:其一,规模适配性原则,为匹配震后大规模人口安置需求,仅纳入可容纳人数大于等于500人的避难场所,并优先保留可容纳人数大于等于5000人的大型场所,以保障对集中安置需求的承载能力;其二,功能完整性原则,要求入选场所需具备应急宿住、医疗救治、应急供水供电等基础保障功能,同时优先选择配备无障碍设施(如轮椅、无障碍坡道)与临时教学区的场所,满足不同群体(含残障人士、学龄儿童)的差异化安置需求;其三,区位便利性原则,重点筛选临近高速公路出入口、铁路站点及城市主干道的场所,通过优化交通接驳条件,提升受灾群众转移效率,缩短跨区域安置动线耗时;其四,资源可补性原则,优先选择与高安置需求区域(如唐山丰南区、天津滨海新区等震害核心影响区)直线距离小于等于50km的场所,依托地缘邻近优势实现跨区域避难资源的快速调配与互补,构建区域联动的安置保障网络。
结合前文评估的505.15万需安置人口规模(唐山243.02万人、天津228.76万人、北京33.37万人),构建“核心承接—辅助支援—备用补位”三级协同避难网络,具体配置如 表 2所示。
| 表 2 地震巨灾情景下京津冀协同避难场所布局与量化配置 |
为确保京津冀协同避难场所高效有序运行,需从容量调配、物资调度、交通保障及特殊群体服务四个维度构建系统化保障机制。
一是在容量动态调配方面,建立“实时容量监测平台”,整合京津冀三地避难场所门禁数据与物资消耗数据,动态更新剩余容量,当场所容量使用率达到80%阈值时,自动触发向备用场所的转移分流指令。
二是在物资跨区域调度上,制定《协同避难场所物资调配量化清单》,明确统一三地基础物资配置标准,并按安置人口120%的规模储备以预留20%应急冗余;同步建立“30—60—120min”调度响应机制,核心承接层场所物资短缺时由本地储备点30min内补给,辅助支援层场所由邻市储备点60min内补给,备用补位层场所通过区域联动平台120min内完成跨省市调度。
三是在人员转移交通保障层面,结合跨区域安置需求测算,例如唐山至天津核心场所日均转移量约2万人次,需配置大型客车实施“点对点”直达运输且中途不停车;同时划定应急交通专用通道,在京沈高速(北京—唐山段)、津唐高速(天津—唐山段)各预留应急车道,设置交通引导标识,配备1架无人机开展空中调度,确保转移车辆时速不低于60km/h。
四是在特殊群体服务配置上,针对老年群体,每100名老年安置人口配置1名专业护工与2张护理床,核心承接层场所需设立老年慢性病用药专柜等;针对儿童群体,每50名儿童配置1名幼教人员,辅助支援层及以上场所需开设临时儿童托管区,并配备玩具与绘本;针对残障群体,所有避难场所需配备轮椅、无障碍坡道及手语翻译;为归宅困难人员设置临时办公区;针对外语群体,提供多语或翻译服务等,全面覆盖特殊群体的差异化需求。
5 结论与展望本研究以京津冀超大型城市群地震巨灾人口转移安置协同难题为核心,通过情景构建方法,系统完成情景模拟—需求量化—机制设计的全链条研究,推动转移安置从经验应对向科学精准转型,具体结论如下:
一是,建立“自主协同—按需协同”双轨响应流程与“核心承接—辅助支援—备用补位”三级协同避难网络,丰富跨区域应急协同机制的理论体系,为多主体、跨行政区域的巨灾安置协同提供了新的逻辑范式。
二是,基于情景构建技术,量化输出京津唐地区7.8级地震情景下的分地市、分区域安置需求核心数据,为三地应急管理部门制定预案、储备物资、布局避难场所提供了数据支撑。
三是,突破单一区域独立应对的研究局限,首次基于京津冀钟摆式通勤、跨城居住等人口流动特征,量化归宅困难人群等特殊需求规模,解决传统研究中“情景设定与区域人口流动特征脱节”的痛点,为超大型城市群巨灾转移安置需求评估提供可迁移的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本研究在现实动因部分曾提及京津冀三地在临时住房补助、子女临时入学政策等安置服务标准存在差异的问题,是历史政策惯性、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地方公共服务供给逻辑不同等多重因素交织形成的系统性难题。三地在财政保障能力、公共服务资源禀赋、行政管理制度设计等方面的差异短期内难以完全弥合,且地震巨灾转移安置的核心诉求是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与基本生活需求,因此本研究构建的协同机制优先聚焦于跨区域人口转移的通道保障、物资调度、避难场所承接等核心刚性需求,尚未能完全解决安置服务标准统一这一深层问题。
未来可联合京津冀三地民政、财政、教育等多部门,开展安置服务标准的差异化调研与适配性研究,探索基础标准统一基础上考虑地方补充差异的弹性标准体系,在保障公平性的同时兼顾区域实际,并将安置服务标准统一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框架,推动跨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与巨灾应急协同机制深度融合。此外,未来可考虑联合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情景模拟演练,检验协同机制与避难场所布局的实操性,并在演练反馈与实际灾害应对数据基础上,持续完善转移安置协同方案,并向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其他超大型城市群拓展应用。与此同时,不断加入对次生灾害(如震后火灾、地质灾害链式反应)与人口流动的耦合效应、交通流量(如早晚高峰通勤潮汐)、气象条件等动态环境变量,进一步深化情景构建维度,构建更贴近实际灾害场景的多因素耦合需求评估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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