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依据中长期地震危险性和地震风险分布确定的具有高地震风险且必须采取防震减灾强化措施的区域。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空间位置和范围由国务院颁布,所采取的强化防震减灾措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各级政府规章规定。现行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2006 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其编制技术思路和主要工作内容已于2006 年发表在本刊第22 卷第3 期①。为更好地实施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并发挥其作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联合中央政策研究室等单位,于2012~ 2013 年期间共同实施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实施现状、成效及对策研究”。